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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招聘详情

重庆丰都县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108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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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读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以即将获得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如教育学类(物理方向),教育学专业报名考生应为“物理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毕业证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物理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认定。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管理9级以上,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以及2021、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报考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网(http://www.cqfd.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10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点击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进入“丰都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页面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登记照(照片为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考试资格初审仅审核照片,不审核报名条件和信息。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6月10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当天内、网上缴费截止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恶意注册干扰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6月10日15: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上提示进行。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缴费成功的,不能参加考试考核。

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丰都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由丰都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试费。

4.打印准考证。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的,须在2023年6月14日9:00至6月17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人员须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考核。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和最终缴费人数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网( http://www.cqfd.gov.cn/)公布。

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置)。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二)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丰都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网( http://www.cqfd.gov.cn/)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也将随后通过该网站进行公示。

(三)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网( http://www.cqfd.gov.cn/)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8),接受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丰都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丰都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9);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本次招聘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的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丰都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网( http://www.cqfd.gov.cn/)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教师岗位设置),分值均为100分,分别不少于10分钟。其中,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教师岗位设置)采用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各岗位开展面试项目方式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任一项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任一项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五)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教师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2.非教师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将在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网( http://www.cqfd.gov.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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